湖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见证取样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构件等进行检验和确认的过程。为了规范见证取样的程序和方法,湖北省出台了《湖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面将详细介绍该条例的相关内容。
一、见证取样的定义
见证取样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检测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构件等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和确认的过程。见证取样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有效地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二、见证取样的程序和方法
1. 见证取样的程序
(1)确定见证人:见证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承担见证取样工作的责任。
(2)制定见证取样方案: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见证取样方案,明确取样的位置、数量、频率等内容。
(3)实施见证取样:按照见证取样方案的要求,实施现场见证取样,并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样品的数量和规格等信息。
(4)送样检验:将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和确认,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见证取样的方法
(1)随机抽样法: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规则,随机抽取建筑材料、构配件、构件等进行检验和确认。
(2)代表性抽样法: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选择代表性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构件等进行检验和确认。
(3)全面检查法:对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构件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三、见证取样的要求
1. 见证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承担见证取样工作的责任。
2. 见证取样方案应当经过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批准和确认。
3. 样品的数量和规格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4. 样品应当在现场进行检验和确认,并记录相关信息。
5. 样品应当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