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贵州省政府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而制定的详细规范。该实施细则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2.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二、设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
2. 设计单位还应当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在设计方案中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3. 设计单位还应当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测和技术支持,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负责。
2. 施工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并对监理过程的质量负责。
2. 监理单位还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监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