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92版是我国建筑领域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条例共分为八章,其中第六章是关于质量管理的规定。下面我们将对该章节进行详细介绍。
第六章 质量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工程质量信息。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建立和实施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测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上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92版第六章的主要内容。该章节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各方应该履行的管理职责和管理要求。同时,该章节还规定了检测机构的资质要求以及检测报告的审核和处理程序,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92版是我国建筑领域的一项重要法规,对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该法规,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责和义务,共同推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